5月31日下午,由中国国家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会数字治理研究中心、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浙江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浙江大学网络空间国际治理基地、乌镇数字文明研究院、中经传媒智库、国家社科重大项目《健全互联网领导和管理体制研究》课题组、互联网实验室联合举办的《中德“数字互信”》专家研讨会在北京和乌镇两地同时连线举办。
这次专家研讨会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与会学者、专家、研究机构及媒体代表,就中德“数字互信”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本次研讨会上,浙江传媒学院互联网与社会研究院秘书长、互联网实验室高级分析师钟祥铭首先做了题为《大国数字互信系列-中德“数字互信”挑战和对策》的课题汇报。这是大国数字互信系列的第一份报告,报告指出中德在政治、经济等众多领域互为重要的合作伙伴。以中德经济合作面临数字信任危机为契机,深度解析数字互信是全球数字合作得以达成的基本保障和关键基石。
中德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贸易高度互补,已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与中国“脱钩断链”,只能使德国失去竞争力。德国无法承受失去中国市场的断腕之痛。目前,数字经济已经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包括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数字经济也是未来中德合作的支撑点与重要来源,世界上没有另一个中国,中国市场不可替,仍是全球独一无二的市场。面对挑战,中德两国在经济领域必须合作。中德合作的持续、扩大与深化必须数字互信。中德两国应该成为数字时代数字互信合作的最佳典范,成为构建全球数字互信技术和制度的引领者。
根据《中德数字互信》报告汇报的基本内容,专家们积极发表了自己的真知灼见。
中国国家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科学院大学经管学院教授吕本富认为:在整个国际经济结构从工业经济升级到数字经济的转型过程中,中德之间是有着共同利益。在传统的经济板块升级方面,比如说在绿色发展、低碳减排领域,中德乃至中欧之间也都是有着共同利益的,而且利益关联很大。另外,在人文交流等方面,中欧之间对这些话题都是可以沟通的。
在这样的背景下,双方的工作要一步一步做,饭要一口一口吃,那么从哪儿最先开始?我觉得,数字互信就从“问题清单“开始,找准当前两国企业都比较关注的问题,也许是我们马上应该要做的。与此同时,找准德国比较对应的机构和专家,就是找准人,然后通过机制持续推进,持续沟通,唯有此,我认为中德数字互信、乃至中欧的数字互信应该是有希望的。因为毕竟中国和欧盟、中国和德国之间没有“老大和老二”问题的结构性矛盾。
如果中德能够在数字互信方面完成一些机制的对接。中德之间就不会在产业上脱钩断链,那么整个欧盟的脱钩断链就不会出现大问题。只有和欧洲的互嵌关系稳定了,美国的脱钩断链问题可能也就到此为止了。
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乌镇数字文明研究院院长、互联网实验室和博客中国创始人方兴东表示中德之间的数字互嵌程度远远超过我们原来的想象,中德之间的相互依赖和相互嵌入存在着很明显的不对等程度,我们对德国的技术依赖可能远远比德国对中国的依赖强得多。一旦没有了数字互信,损失的程度可能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因此希望通过中德“数字互信”报告建立一个新的认知框架。如果中德数字互信摧毁了,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不可承受之重。数字互信不仅是中德两国之间的基石,未来也是整个国际秩序的制度,合则两利,分则俱伤,这是很好的典型。
如果中德之间能够成为全球数字互信的最佳实践,可以为整个不确定的世界提供很好的样本,我们希望从中德入手,围绕中欧、中美,甚至包括其他国家,大国之间怎么建立数字互信,从理念到思想层面,深入到基础理论,然后再到量化的推演,再到技术和制度的建构,再包括样本和整个全球的推广和互鉴,希望层层深入。
互联网发展资深专家,国家信息化测评中心原常务副主任胡建生提出三点建议:第一,从互信的基础上去推动中德数字互信成为样板。要研究透问题,解决根本性的问题。中德“数字互信”课题非常重要,德国模式可能成为我们跟很多国家合作的模式。第二,要开展系统的、经常而长期的、深入的对话,不然很难形成共识,可以采用具体的方式,比如能否建立一个数字互信的组织,有一个专门的会议、论坛,或者标志性的动作,持续深入的推进。第三,可以分类推进数字互信。不要把很多层面的事混为一谈,比如数据、数字、数字技术、数字经济、经贸等不同层面的问题搅在一起,例如把数据安全和经贸扯到一起,建议分类分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北京大学教授、博导,ISACA中国专家委员会主席陈钟表示,在如今,当社会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之后,大家离不开的一个问题就是数字信任。数字信任是基础,这是非常重要的学术和产业命题,人与人之间、机器与机器之间、系统与系统之间打交道都要靠数字互信。尤其是ChatGPT出来之后,伦理道德完全不能再靠人的耳朵、眼睛管理,这使得数字互信成为全球科技革命发展过程中需要共同面对的问题。
中德“数字互信”是很有意义的一件事情,关注国际上在互信方面的需求,建立依托于国际组织和权威专家的交流通道,有一个常设性的机制。互信问题应该是自上向下的,如何在中德“数字互信”里找到不失利益的调整,是最终解决好这个问题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如果我们能先做到这一步,对未来是很好的一个展望。
浙江理工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副院长郭兵认为,与数字鸿沟一样,数字互信的内涵可以从不同角度加以研究,可以从个人与个人、个人与企业、个人与政府、企业与政府、国家与国家等角度展开。同时,数字互信也会涉及到技术层面和制度层面这两个方面。在技术层面,安全保障往往强调“零信任”,而在制度层面可能更多强调保障信任的有效实现,特别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所确定的数据出境安全为代表的数字互信的法律机制,其中尤其以国际合作出境为代表。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沈括认为,德国作为欧盟非常重要的一个国家,它和中国的关系会非常显著地影响到中欧关系。
中德、中欧之间关于产业标准认证、互认方面是有非常强烈的需求的,这一点在2017年中欧数字对话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展现。其中一些关键的核心点包括网络主权、数字主权、技术主权。
从法律角度来说,中国的网络立法中越来越强调诚信原则,这个与德国的善意原则很相近,所以,中德在数字互信角度有着一定的信仰基础。
另外,从经济角度来说,数字互信的基础其实还在于中德产业和企业的交流融合,文化基础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点,让它更活跃起来,有利于产生可持续性的经济和产业融合。
中德之间的数字互信从理念、规则到一些机制层面都是有基础的,虽然有障碍,但还有很多解决的方案。在这个过程中,双方应该通过有效、持续的对话交流,统一思路,逐步把一些分歧点减少,这样持续迭代更新下去,就可以更快实现双方都互信达成。
中国通信业知名观察家、智能互联网研究专家项立刚表示,中德之间存在着很多的合作机会,比如在智能汽车发展中,具有燃油车品牌优势的德国汽车品牌现在在操作系统、智能驾驶、软件研发这些领域反而处在比较弱势的地位,很多德国车企开始在中国投资研发中心,寻求和中国企业的合作,所以未来中德双方可以实现共同研发,共同开发,共同认证,相互推进,形成一个独特的市场发展推动力量。
要实现数字互信,有时候可能没办法说服对方,也没办法跨越政治障碍,但是如果通过一些交流手段,在相互合作的情况下,双方就可以找到一些沟通空间,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双方数字互信和数字互嵌的达成。
来自人民日报、新京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中国经营报、央视网、人民网、环球网、中国网、凤凰网、钛媒体、新浪、艾瑞网、勇砺商业评论的媒体人和互联网观察家出席了本次研讨会。